分老二 發表於 2021-10-28 14:13:14

天堂私服

第一, 台灣沒有司法管轄權, 所以根本沒有受害求償的空間, 即便行為發生地
是網路空間, 實務見解是以發生的處所, 也就是台灣, 但可能犯嫌人跟主機
都不在台灣, 所以受害者只好洗洗睡了...
第二, 以贊助的名義容易被視同為贈與, 不算是消保法規範的債權契約;
沒有交易行為, 要求償還有得爭辯...
總之不要傻傻的花大錢就是了~

免擔心 發表於 2021-10-28 18:37:54

這邊沒啥人玩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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